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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液的玻璃瓶属于什么垃圾 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

Time:2025年02月23日 16时13分46秒 Read:112 作者:admin

口服液的玻璃瓶属于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常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

有害有毒垃圾需特殊正确的方法安全处理。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为四大类。

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处罚。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

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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